Wednesday, June 21, 2017

桃花源在美利坚 II

继续“桃花源在美利坚” 讨论:
http://taolaw.blogspot.com/2017/06/blog-post_89.html

@Sean 话:  我在考虑养生养老,农庄经济作为第一步。现在很多父母身体状况都还很好,我们要给他们机会把他们闲置的资源智慧贡献分享出来,同时对他们也是一个寻找乐趣的方式,不局限在家里和儿女打转转,隔三岔五有一个自己的空间,俗话说牛栓在桩也一样老去,让他们耕者有其田,自给自足,回归田野,不失为一个风景。西雅图地区土地资源丰富,成本低,交通便利,是一个好地方。

我深以为然。如Sean所言,华人需要有common shared community space.  不能老是物理精神上寄人篱下,求人庇佑。 三代同堂,农庄法律道教教育,可以是北美第一,甚至宇宙第一。 老有所养,幼有所教,壮有所用。

教会的税务比corporation 轻,政府法律对宗教组织特别宽厚。这是美国(不同于中国)的国情。教会解决教育养老健康幸福感这种社会问题,所以教会的付出也值得宽法免赋。
https://www.irs.gov/charities-non-profits/churches-religious-organizations

政府对教会的优惠,意味着盈利非教会公司在幸福感攸关的区域有先天不足的弱势:育儿,教育,健康,教育,甚至法律政治等行业的大头往往被各种教会垄断。美国有很多大学,大医院其实都是宗教起步,上百年的老字号。 即使是新来的各地移民也是第一站如倦鸟投林投入自己本土的教会。  因为华人本土的宗教和法律教育已经千年断层,就导致华人移民适应美国社会,建设社区分外艰辛。

很多地方的华人都需要学习自己建设社区,建设自己的宗教,不能老依赖美国人的社区宗教结构来遮风挡雨。    屋下架屋,而不免俭狭。

所以没有法律道教教育,就没有桃花源的希望; 养老健康农庄应该致力于延续精神传统的传承融合。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Note: Only a member of this blog may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