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5, 2018

MIT学霸被判刑-引发的争论

华人非常需要科普法制。 踩这种基本坑,太不值了。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usa-insidertrading/mit-research-scientist-pleads-guilty-to-insider-trading-idUSKBN1CZ2O4

某:这货还专门在谷歌上查 如何insider trade 不被发现。  还特意用父母的账号炒

MD: 请不要侮辱华人。 @某。华人需要集体普法。 聪明孩子特别容易踩坑。

某: 这和华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老婆也很难说是清白的。  


MD: 他是华人,所以请语言尊重。 

某: 就是一对贪婪的夫妇被抓

MD: 不好意思,这是群规。 不用上纲上线。 insider trading 大概是,理工科牛人太天真。 牛顿当年还想着炼金呢。

某: Shortly before the deal was announced, Yan conducted online research related to insider trading, searching for how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detects unusual trading and accessing several articles about insider trading, the complaint said.
不是不懂法 而是看上去非常懂。 还去学习如何避免被抓还特意用了自己母亲的账号

MD: 牛顿炼金可细致了。请不要侮辱华人。 他并没有偷抢,insider trading对理工科人来说一般是因为学法不够好。 请遵守群规。
这并不体现其人道德的问题. 更像是无知踩坑。 年轻人不能自暴自弃,即使千夫所指,也要洗刷名誉,重建生活。
华人社区可以对华人更加尊重,更多教育,更少指责。 瑕不掩瑜,永不侮辱。 https://www.reuters.com/article/us-usa-insidertrading/mit-research-scientist-pleads-guilty-to-insider-trading-idUSKBN1CZ2O4

人无完人。 美国宪法精神,道德经精神,都是宽容的。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hon_Hopwood

连国父们,都是rebels出身。 道教英雄也多是second chance, 大器晚成。

金融法非常复杂,不是理工科可以轻易了解的。 所以特别容易踩坑。  金融业可以有几千律师,lobbyists, Fed regulators, 帮他们get away with it.  但是华人孩子没有这么深的根,一有贪念,就很容易被盯上,甚至被钓鱼执法。

WF: 他Google 过了,应该很清楚吧。 搜索出来的内容应该都是说insider trading 是犯罪

MD: 不清楚。 金融有很多潜规则和loophole. 他又不是做金融的,书呆子一个。 说不定早被盯上了。 还有他的华人太太,既然没有被起诉,我们也不能妄自猜测人家的清白。

甚至有可能,他被盯上,本来是因为想要抓华人偷窃IP。 结果发现insider trading, 当然要抓哦。 跟国宝银行类似。

华人社区有冷漠旁观的传统,不可能团结的。要学会互相教育,互相尊重,互相支持。 这样才能团结。

金融的复杂,有利于,”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WF: 不能盲目支持任何事情。 你对宾州赵维武的事情怎么看?钻loophole 跟直接违法犯罪区别很大

MD: 不用扯远,多教育法制没错。 美国有的法律是专门用来坑黑帮的,(anti racketeering, anti evidence spoilation)。 华人异乡来客,没有几千律师, 看见路上有金币,别人不去捡,以为自己很聪明, 去捡了惹出牢狱之灾。

华人的超级人才,我孤陋寡闻,已经看见好几个栽在这种低级坑了。 华人醒悟就好,快点教育法制。

说起evidence spoilation case, 这个案件打到最高法庭: http://www.slate.com/articles/news_and_politics/supreme_court_dispatches/2014/11/supreme_court_fish_destruction_of_evidence_case_jokes_outrage_and_hating.html

周:道长,恕不敢苟同。有的事能不能做,算common sense的范畴。
MD:  FOTB( fresh off the boat 就是说船民 )的华人,都知道美国的common sense? 
淡水鱼第一次游入盐水海, 以为一切都看起来一样。可是很快就水土不服。 原因就是两个文化,有common sense的分歧。 美国人喜欢《道德经》,华人对《道德经》嗤之以鼻。 所以我知道,他们其实还没有美国的common sense。

我尽力而已。 这种深层的隐藏的common sense差别,需要特别警惕。

周: “入乡问俗”。到一处就要了解一处的规矩。

MD: 可以全面列举美国风俗法制的common sense. 造福华人

周: 遵纪守法,遇到吃不准的事问律师。

MD: 我认识的新华人,认识律师的都不多。 很多新华人,特别是理工科,好像都很迷糊,完全没有美国的common sense教育。 没有宪法教育,没有道德经,没有真信仰,没有信任,没有族群认同,没有自我认同。

周: 我自己感觉,在美国做到守法并不难。法律并不是专门设计出来坑人的。

MD: 是的。 但是FBI Director Wray 已经说“华人都是spy”... 其实这个执法倾向,至少Cox Report 已经比较明显了。 一般来说,美国的立法执法,State以下和联邦有些平衡牵制。 但是现在华人: 联邦无人,州无人,市政无人,立法无人,执法无人,普法都很少。

就难堪了。

JIN: 太奇怪了,这个MIT 的postdoc 的太太就是个律师,怎么他还干这个违法的事呢?难道是瞒着他太太?难道是想钱想疯了?这么一大笔钱太引入入目了吧?不知道内幕,很难评论。

MD: 男人有时候不一定听太太的。 天才往往固执和思想冒险。

JIN: 不知道,如果是这样的话,也算是明知故犯了。
MD: 要学术做出成就,往往需要有逆反思维,狂妄心态。 循规蹈矩,反而很难。想想John Nash.

JIN: 也不一定吧,也有很多学术大牛情商也高的,或者至少不偏执。 学术成就不代表个性怪癖,思想狂妄。

MD: 明知故犯,不是violent crimes, 没有victim,美国社区往往会宽容。bounce back的多得是。 华人社区还是需要多做法普,多谅解华人年轻人。 这位是Bank robber成律师法学院教授的。还有illegal immigrants kids 成律师高官的。 https://en.wikipedia.org/wiki/Shon_Hopwood

美国人没有很多道德框框。围观虎落平阳,落井下石,不是华人社区应该做的。

JIN: 不必痛打落水狗,但也不必特别给他找理由,给他benefits of doubt, 这个倒是是应该的。不用站在道德制高点,其实我们都会犯错,或大或小而已。这人显然犯了个大错

MD: 嗯嗯。 反正这事没有Victim. 祝他一家渡过难关,出来又能回归学术。 华人多学习,多尊重没错。 

JIN: 没有个人的victim, 但是还是犯了法了,要接受惩罚。 对,希望还可以从头开始,一切还来得及

MD: 美国人喜欢redemption浪子回头的故事。  这也是文化差别。

WF: 不同意,美国对犯错的人一点不宽容,尤其是穷人, 有犯罪记录,洗不清,永远受影响

MD: @WF 看什么罪行。 华人可以多有些鉴定能力。 Violent vs nonviolent, victim vs no victim, intent, reformability,etc。
Ben franklin 曾经broke off contracts. 历史上很多科学家发明家最后都因为不懂法而进监狱。天主教廷更是用宗教法把科学家烧了。立法执法是人为的,不是完美的。华人社区的目标是事先科普避免华人踩坑,事后科普支持华人。

青牛: @MD 还要请教"声妓晚景从良,一世烟花无碍;浪子回头金不换; 错能改归于无" 都是哪家主张 什么意思

MD:@青牛 好问题。 伯克利妈妈说儿子思维系统的问题, "不是好人就是坏人"。其实是理工科华人甚至文科华人普遍的儒家遗留。 年轻人一辈子在温室+象牙塔上,很难理解错误的gradients, 怎样纠错,怎样避免犯大错。 孤独迷失犯大错反而是很大的危险。 http://taolaw.blogspot.com/2018/04/uc.html

犯法的行为中: Violent>> nonviolent, victim >> no victim, intent to harm>> no intention to harm, irreversibile damage >> reversible damage, etc。

很多不犯法的行为,比如出轨,比如欺骗感情, 比如以权谋色; 信仰社区舆论的规则,比法律惩罚更加有力。 比如女生父母群正在讨论的“高岩”案,唐妹妹自杀案。 MIT博士后的insider trading, nonviolent, no victim, no intent to harm, reversible damage, 比“高岩”案里的伪君子要可爱100倍啊。 MIT博士后,华人社区应该抱着学习的态度, 支持他以后出来重建生活,重建事业。 祝他吸取教训,成功。

某家思想,就不会教这些。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为了面子好看,甚至不惜牺牲人命。 从小怕“丢脸”,怕犯错误,怕承认错误, 怎么能过70年没有犯错误? 什么都怕,一点小错,就天塌下来了,怎么可能有grit, 怎么可能有成就?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Note: Only a member of this blog may post a comment.